高壓細水霧在消防方面的應用,是在四十年代的時候,當時主要用于運輸工具等場所中,在20世紀90年代才得到飛躍性地發展。而我國是在20世紀90年代后開始研究這項滅火技術,并取得了好的發展效果。
使用高壓細水霧滅火系統的原因有:
1、細水霧滅火系統用水來滅火,對環境沒有污染,而且對被困人員也沒有傷害;
2、一臺高壓細水霧能撲滅多種火災,比如撲滅A類、B類以及電氣類等火災;
3、滅火系統在啟動能后,細水霧會快速充滿整個空間,能達到快速滅火的效果;
4、細水霧在噴射后有阻隔熱輻射、凈化煙霧、隔氧窒息等作用,不僅能防止火災的蔓延,還有利于被困人員的撤離和救援工作的進行;
5、細水霧利用的是特做的噴頭,噴射出來的水霧直徑小,且遇熱迅速汽化,這樣給著火現場帶來的水漬損失和經濟損失??;
6、固定式高壓細水霧有三種啟動方式,能應對各種突發情況;
7、高壓細水霧滅火系統僅以水為滅火介質,在備用狀態下為常壓,日常維護工作量和費用便會大大降低。
后來隨著人們對細水霧的認可,它便成為代替哈龍滅火系統的重要技術。如今高壓細水霧滅火系統廣泛的應用于圖書館、檔案室、變電站、綜合管廊、文物古建等場所,它對高危險場合的局部保護和對密閉空間的保護特別有效。